婚喪禮儀
婚禮流程
教會正堂場地的申請,僅供會友及其直系親屬舉辦婚禮,且不與現有的崇拜、全教會活動衝突。
越早越好
確認場地可借用
先向行政/傳道同工詢問,確認場地可借用,並填寫借用伸請表
最遲於婚禮日期前四週
婚前約談
傳道同工會與二位新人一同對話、瞭解婚禮的意義、婚禮的流程、教會舉行婚禮的原則
約談後2-3天
確認場地
約談的牧者會向行政同工確認登記場地,新人可開始邀請服事人員、邀請總召一同規劃婚禮
婚禮前一週
婚前家庭禮拜
在牧者的帶領下,鼓勵新人邀請父母、手足於新居、教會中有婚前禮拜,可以更多數算對父母的感謝、也聽聽父母的叮嚀,並為婚姻祝福禱告。
婚禮前1-2天
場佈與綵排
邀請父母、主要服事同工、伴郎伴娘於婚禮場地綵排、熟悉流程,也有機會先踏入教會、建立關係。
婚禮當天
婚禮進行
婚禮結束時
收拾善後
由總召、招待的同工將場地整理恢復,並事先確認是否請清潔公司打掃,以供後續團體、崇拜使用。
喪禮流程
教會正堂做為喪禮/追思禮拜的場地,以會友及其直系親屬為主,若為友堂、其他教會/非會友也可申請,經牧長團隊確認後可出借使用,但仍不與現有的崇拜、全教會活動衝突。
臨終、發病危通知時
臨終禱告、病房探訪
陪伴臨終者與家人,走過分離與慌亂。也讓家人知道後事的流程、提供多家禮儀公司資訊。
過世當天
離世、辦理出院
協助出院程序、辦理死亡證明,並與禮儀公司溝通、移靈至殯遺館。
過世後1-3天
確認場地
家屬、牧者、禮儀公司需三方溝通,確認教會場地可出借的時間,及其他禮儀:入殮/火化/上山安葬等先後順序。確認後即可向行政同工確認登記場地。
通常於追思聚會前
家庭追思聚會
在牧者的帶領下,家屬邀請親近的家人,在家中/教會較小的教室,舉行屬於家人的追思聚會,更多數算恩典、道謝、道愛、道別,在追思中彼此同行。
通常於追思聚會前
入殮與火化
這是家屬可以見亡者最後一面的時間,通常於殯儀館舉行,也可在入殮後於同一場地舉行小型的追思聚會,之後即火化與揀骨。
當天
追思禮拜
於火化後,將骨灰攜至教會,並邀請教會肢體、親朋好友、同事等一同參與追思。
當天或擇期
安葬
追思禮拜之後,若時間足夠可直接上山安葬/花葬/入塔,或是擇期再安葬。也可於火化後即先安葬,再擇期於教會舉行追思禮拜。